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常熟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中央、省和苏州市的决策部署,把简政放权作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坚持综合施策、多方联动、系统推进,努力在提升行政服务水平、建设廉洁高效服务型政府方面取得突破。

一、主要做法

1、突出重点,明确目标任务。常熟市把握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坚持“四个导向”:市场导向、问题导向、法治导向、服务导向;抓住“六个关键环节”:清理、精简、下放、规范、严控、监管。经过调研和反复论证研究,出台了《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确定了4方面18项具体工作任务,实行挂图作战,逐项逐部门一件一件抓落实。明确用三年时间,使本届政府任期内政府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减少1/3以上,保留的一般性审批项目办结时限总体缩短一半以上,为民服务项目即办件比例达60%以上,行政审批收费显著减少,实现企业投资项目“宽进、简批、严管”、政府投资项目“联审、联办”、民生服务事项“便捷、高效”,全面打造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努力把常熟打造成行政效率高、市场活力强、社会环境优的发展高地。

2、突出“清、放、晒”,全面清理规范并公开权力清单。按照“清权确权、减权放权、晒权制权”改革思路,编制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投资审批负面清单、政府行政权力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清单等5张清单。目前,除投资审批负面清单外,其余4张清单已经完成编制并公布。一是建立公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严把“七个一律取消”标准,对全市31个政府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和11个垂直管理单位现有行政审批及内部管理与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规范。经过“三上三下”清理审核,本市权限内保留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234项,取消、暂停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88项,在全省县级市中率先向社会公布了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实行“目录之外无审批”。二是建立公布政府行政权力清单。我市市行政权力库于2009年开始建设,2010年梳理建设完毕,并通过常熟政府网对外公布。2014年底,按照建立行政权力清单的要求进一步全面梳理政府各部门现有职责和权力事项,规范权力名称、编码和运行流程,限制行政裁量,明晰权责主体,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进行清理,目前已更新完毕。截至今年5月,我市市行政权力事项共计6123项。其中,在用权力5862项、暂停权力261项,共有行政许可356项(按子项计算)、非行政许可审批130项(按子项计算)、行政处罚4892项、行政征收88项、行政强制149项、行政给付6项、行政奖励25项、行政确认94项、行政裁决7项、其他权力376项。三是建立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清单。去年9月市政府公布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收费事项共79种207项。政府性基金项目27项,其中收入归属地方(或地方参与分成)的政府性基金项目17项,收入归属中央的政府性基金项目10项。四是加大下放管理权限力度。按照“权责一致、能放即放”的原则,推行镇域综合执法试点,进一步加大下放管理权限的力度,赋予梅李镇第二批行政处罚权491项(累计618项),行政许可(审批)权限86项(累计200项)。同时,按照“机构随职能走、编制人员随机构走”的原则,理顺机构编制人员的管理关系,整合派驻在梅李镇的劳动监察、环保监察、城管、卫监、安监等执法力量和执法资源,实行统一管理,确保梅李镇承接的执法事项与执法人员力量相匹配。五是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探索试行社会主体承接政府部分职能,出台由社会承接政府职能事项目录和对接目录。开展政府向行业协会(商会)购买服务改革试点,推进“政社互动”试点。在去年推出83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事项的基础上,今年又拟订了16个政府部门共85项政府向社会转移职能事项目录。

3、突出“前、并、简”,全面优化审批流程。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服务创新,积极实施“关口前移、简化流程、压缩时限、提质增效”,全面提升服务效能。一是首推建设项目模拟审批。在苏州全市率先出台了建设项目模拟审批实施办法,实现审批关口前移、服务前倾,有效缩短项目前期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能。二是全面实行建设项目规划方案联审和联合审图。针对建设项目审批涉及部门多、时限流程长等问题,制订了建设项目规划方案联审办法,对规划方案审查中原需征求多个部门意见的各个程序环节进行梳理整合,建立联办机制,由原来的“串联”审查改为“并联”审查,并规定联审各阶段办理时间,明确最快在9个工作日内办结,有效提高了建设项目规划方案的规范性、准确性及审批效率,确保了“批、建一张图”。同时,按照统一办公、统一接审、统一收费、统一审查、统一发证原则,制订了建设工程联合审图操作办法,明确一个责任部门牵头负责,进行联合会审,由多部门各自负责改为一部门统一负责,审查时限由30-45个工作日压缩到10-15个工作日。三是进一步优化简化各类评估。针对基层反映比较强烈的各类评估评价项目,按照能取消的取消、能简化的简化、能后置的不前置的原则,制订了优化简化权限内行政审批各类评估(价)实施意见,对市本级权限内的稳评、雷评、能评、交评、环评、卫评等前置审批评估项目,进行流程优化、内容简化,着力破解评估评价目录多、周期长的难题。四是全面提速涉民事项。扎实开展为民服务项目提速工程,进一步压缩承诺时间,涉民服务项目即办件比例由年初的26%提升至47%。五是大力加强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建立了行政服务中心服务标准体系,除采用31项国家标准外,其余471项标准全部制定完成,全面涵盖业务运行、服务规范、环境建设、卫生管理、考勤考核等工作领域。

4、突出“改、联、管”,全面推进工商登记管理改革。改革企业登记注册制度,全面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简化市场主体登记手续以及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进一步完善了企业设立登记“证照联办”,“四证(照)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