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我市首个供电服务窗口正式进驻相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实现了企业用电申请“一窗受理”。
为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打造更加优良的电力营商环境,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府办〔2018〕227号)要求,市经信委牵头积极推动行政服务大厅设置办电窗口。相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供电服务窗口除为企业提供业扩报装、变更用电和业务咨询等常规服务外,还借助行政服务中心平台集成优势,实现电网、住建、交通、公安等部门联合办电和信息共享。
下一步,我市将加快推进供电服务窗口进驻吴中区、高新区等行政服务中心。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流程,提升电力营商环境。
(市编办审改处、相城区编办供稿)